福建师范大学函授招生简章(停招)
福建师范大学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,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,前身为1907年由清朝帝师陈宝琛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,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和光荣传统的省属重点大学,整体实力进入全国高师院校和全国地方大学的先进行列。学校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,校本部有旗山、仓山两个校区,占地面积约4000多亩。学校本部现有本科专业81个,全日制本专科生2万多人,各类研究生近7000多人。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、省重点学科26个,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个,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9个,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37个,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3个,还拥有高校、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点,已形成了文、史、哲、理、工、教、经、法、管、农、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学士—硕士—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。学校师资力量雄厚,在1700多名专任教师中,高级职称人员占55%。
3、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,成绩合格,且德、智、体全面考核合格者颁发福建师范大学毕业证书,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。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专升本毕业生,按福建师范大学学位管理有关规定,由福建师范大学授予相应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。
层次 | 专业 | 学习形式 | 学制 | 招生科类 | 入学考试科目 |
专 科 起 点 升 本 科 | 教育学 | 函 授 | 3 | 教育学 | 政 治 英 语 教育理论 |
小学教育 | 函 授 | 3 | 教育学 | ||
学前教育 | 函 授 | 3 | 教育学 | ||
体育教育 | 函 授 | 3 | 教育学 | ||
汉语言文学 | 函 授 | 3 | 文 史 | 政 治 英 语 大学语文 | |
英语 | 业 余 | 3 | 文 史 | ||
数学与应用数学 | 函 授 | 3 | 理 工 | 政 治 英 语 高数(一) | |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| 函 授 | 3 | 理 工 | ||
经济学 | 函 授 | 3 | 经 管 | 政 治 英 语 高数(二) | |
行政管理 | 函 授 | 3 | 经 管 | ||
工商管理 | 函 授 | 3 | 经 管 | ||
财务管理 | 函 授 | 3 | 经 管 | ||
金融学 | 函 授 | 3 | 经 管 | ||
美 术 学 | 业 余 | 3 | 艺 术 | 政 治 英 语 艺术概论 | |
视觉传达设计 | 业 余 | 3 | 艺 术 | ||
法学 | 函 授 | 3 | 法 学 | 政治 英语 民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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